亲人间能不能有性关系?
亲人(父女,母子,兄妹,姐弟等)之间能不能有性关系?可以从下面几方面考虑。 1.从自然规律的角度考虑。 亲人之间是异性,生物学的规律是异性相吸。因此,亲人有性关系并不违背生物学的规律。 2.从法律的角度考虑。 现阶段我国特别强调法治。因此,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考虑这件事。在我国,亲人有性关系并不触犯法律。法律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是,法不明文便可为。也就是说,法律没规定不准做的事,公民便可以选择做。 3.从是否损他人和社会的角度考虑。 随着孩子的长大到一定的时候,萌生性意识是很正常的事。一旦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性要求,作为家长应如何面对,是堵还是疏? 性和吃饭一样,也是生理需要。专家指出,健康适度的性更有利于身心健康。此结论对青少年亦不例外。 性器官也和其他器官一样,如果在成长过程得到锻炼,可以促使它发育得更良好。也就是说,不能等到性器官完全成熟才有性实践,而应该在它发育到某阶段,让它经受一定的锻炼。 因为如此,在经济发达的国家青少年到了十四岁便可以交异性朋友了。家长要做的是具体指导儿女,使之尽量不出现负面效应。 我国是一个对性很保守的国家。传统的看法认为婚后有性才乎合正统。 在我国,古人大多在13--15岁这个年龄段完婚,所以上述要求很容易做到。 由于社会的进步,现代人发育要比同年龄段的古人好,现代人结婚又比古人晚很多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死守传统一成不变,是不乎合事物发展规律的。 实践证明,一味要青少年忍是不可能的。尽管家长学校出面禁止,亦无法制止青少年的性体验。值得宽慰的是,现在国人已逐步接受了婚前可以有性这个观点。 虽然如此,目前作为家长和社会并没给青少年应有的指导。这样的结果导致青少年对性处于地下的放任状态。他们对性既缺少理论又没有实践经验,结果是问题多多。对此,家长知道的比我还多,所以对这方面的问题就不说了。 现代人结婚都很晚,因此婚前的性行为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。在这种情况下,很大一部分人的性伴不可能是日后的结婚对象。 既然婚前只是找性伴,便有人认为对于青少年婚前的性体验在家庭内解决才是最安全的。这样的观点虽然很另类,但确有一定的道理,所以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认可。其中有代麦性的便是学者李银河。这样的观点一经提出,便引来了一片反对声,原因它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。而在当今社会,大多数人都会受传统道德观的制约。 其实法律和道德的确立,它的宗旨在于制约人们的行为,使之人们不要伤害他人和社会。 道德标准也要与时俱进。以前人们把有同性恋行为的人看作行为龌龊品格低下,现在则认为那是一种心理问题而应对其宽容。 对亲人之间的性也一样,如果双方自愿又不伤害他人和社会的,也应该宽容。 亲人有性关系并没有损害他人和社会,因此不应当受到指责。 亲人不能有性是俗习的规定,属于道德的要求,而道徳要求并没有法律效力。更何况随着社会的进步,道德标准也会变。例如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的改变便是典型一例。英国历史曾把同性恋列为重罪,而现在则号召人们对此宽容。 因此,若两厢情愿,这便是个人隐私。这事外人可以不认可,但别人有权选择这样的生话方式,不可指责。对当事人,保密便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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